|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8 |
《重庆璧山御湖新区控规修编(2019年)》O21-03、O21-08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目的:为进一步优化御湖新区城市用地空间布局,盘活片区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提升城市品质,特开展璧山区御湖新区O21-03/02、O21-08/02等地块的规划修改工作。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3、《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1);4、《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6、《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DB50/T 543-2024);7、《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8、《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9、《重庆璧山御湖新区控规修编(2019年)》;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单位:重庆立城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璧山中心城区御湖新区西部,西至规划团鹰路,东至汉平山路,北临规划二号路,南至规划一号路。规划修改范围面积约12.04公顷。
修改内容:(1)将O21-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面积约9.51公顷,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不得大于55%,绿地率不得小于10%。(2)将O21-08/02、O21-09/02、O21-10/02地块以及O21-11/02地块(部分)合并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O21-10/03,用地面积约2.31公顷,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供电用地、通信用地、防护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不得大于55%,绿地率不得小于10%。同步取消地块规划配建的社会停车场、110kV御湖变电站、电信端局。(3)将O21-11/02地块临道路一侧的部分规划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0.22公顷。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修改地块现场和网站 ( https://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2026年9月16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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