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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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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17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璧山区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9-05/02地块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目的: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片区注入强劲且可持续的商业活力,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全面提升高品质生活服务片区的核心价值特开展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F9-05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工作。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3);3.《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5.《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24);6.《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渝规发〔201271号);7.《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8.《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9.《璧山区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0.<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9-05/01等地块控规修改及论证报告》;11.其他相关规划。

    编制单位:重庆立城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修改范围: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枫香湖儿童公园以南片区的F9-05/02地块,西至枫香路,南至至善路,东至黛山大道,北临枫香湖儿童公园停车场。规划修改范围面积约4.13公顷。

修改内容:本次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F9-05/0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由不大于1.5调整为不大于2.0;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5%调整为不大于55%;绿地率由不小于30%调整为不小于10%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修改地块现场以及网站(https://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6818——2026916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917——2026923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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