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2023-00950 | [ 发文字号 ] | 璧规资执罚〔2023〕第38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6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3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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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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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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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璧规资执罚〔2023〕第38号 |
杨秀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 |
杨秀禄 |
5102**********7119 |
杨秀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7月29日修正版)第四十二条 |
一、没收被处罚人杨秀禄非法占用璧山区大路街道接龙社区1组(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规划用途为村镇建设用地1058平方米集体土地修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对被处罚人杨秀禄非法占用规划用途为村镇建设用地1058平方米集体土地按照15元/平方米的标准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5870元整(¥壹万伍仟捌佰柒拾元)。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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