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2024-00194 | [ 发文字号 ] | 璧规资执罚〔2024〕第5号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璧规资执罚〔2024〕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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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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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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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璧规资执罚〔2024〕第5号 |
重庆同景共好置地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恒大绿岛新城F组团项目幼儿园及地下车库 |
重庆同景共好置地有限公司 |
91500227577193484F |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恒大绿岛新城F组团项目幼儿园及地下车库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八十五条第三项 |
1、对幼儿园负一层预留消防水泵房及预留消防水池未建设,存在减少面积548.39㎡;地下车库负一层增加面积816.84㎡,减少面积1727㎡,地下车库负二层增加面积545.2 ㎡,减少面积1388.82㎡,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即罚款金额为:301575元(大写:叁拾万零壹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2、对地下车库负一层负二层与规划许可附图比较局部超出建筑控制线,面积合计38.59㎡,处没收违法收入。即没收金额为:61744元(大写:陆万壹仟柒佰肆拾肆元整)。 以上处罚金额合计363319元(大写: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壹拾玖元整)。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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