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

[ 索引号 ] /2024-00194 [ 发文字号 ] 璧规资执罚〔2024〕第5号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0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璧规资执罚〔2024〕第5号)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证件号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璧规资执罚〔2024〕第5

重庆同景共好置地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恒大绿岛新城F组团项目幼儿园及地下车库

重庆同景共好置地有限公司

91500227577193484F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恒大绿岛新城F组团项目幼儿园及地下车库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八十五条第三项

1、对幼儿园负一层预留消防水泵房及预留消防水池未建设,存在减少面积548.39㎡;地下车库负一层增加面积816.84㎡,减少面积1727㎡,地下车库负二层增加面积545.2 ㎡,减少面积1388.82㎡,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即罚款金额为:301575元(大写:叁拾万零壹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2、对地下车库负一层负二层与规划许可附图比较局部超出建筑控制线,面积合计38.59㎡,处没收违法收入。即没收金额为:61744元(大写:陆万壹仟柒佰肆拾肆元整)。

以上处罚金额合计363319元(大写:叁拾陆万叁仟叁佰壹拾玖元整)。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2.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