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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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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0506 [ 发文字号 ] 璧规资执罚〔2024〕第24号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璧规资执罚〔2024〕第24号)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证件号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璧规资执罚〔2024〕第24号

重庆中铁任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玻璃棚和房屋

重庆中铁任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500227345972673B

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玻璃棚和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07月29日修正版)第四十二条

一、没收被处罚单位重庆中铁任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璧山区大路街道三担社区六组(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3161.28平方米和交通运输用地1.09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对被处罚单位重庆中铁任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处罚款。即罚款金额共计:47435.55元(大写:肆万柒仟肆佰叁拾伍元伍角伍分)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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