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35 | [ 发文字号 ] | 璧规资执罚〔2026〕第4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8 |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璧规资执罚〔2026〕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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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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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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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璧规资执罚〔2026〕第4号 |
重庆跃尚水果种植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重庆跃尚水果种植有限公司 |
91500227MA60D95C3K |
修建房屋 |
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国土房管发〔2011〕143号)第八条第(五)项等规定 |
一、责令重庆跃尚水果种植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石河社区8组(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面积为2203.13平方米的集体土地。 二、责令重庆跃尚水果种植有限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石河社区8组(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不符合规划的规划用途为林地362.68平方米、园地1840.45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三、对重庆跃尚水果种植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2203.13平方米集体土地按照15元/平方米的标准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零肆拾陆元玖角伍分(¥33046.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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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6.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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