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进学习宣传情况。通过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等时机组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有序组织了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建立了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法治教育课程。不定期对职工进行法治培训。提高了全体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利用法制宣传月等时机,通过一楼LED大屏幕等宣传媒介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宣传。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建立了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治机构做统筹的法治规划自然资源建设领导责任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坚持法律顾问每周二和周五坐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建立了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全系统的各类培训中,针对不同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学法、用法、守法教育,先后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宪法》《民法总则》《行政处罚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按要求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宪法的专题学习,并组织参加区法制办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全体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我局制作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发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 “一网、一门、一次”;承接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6年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的运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每年按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在“互联网+监管”网站领取事项清单,并对事项和执法人员进行了录入。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按要求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对行政性规范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依法保障了企业的利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坚持法律顾问每周二和周五坐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有序组织了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述法。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业务科室(单位)起草修改、分管领导组织论证、局长办公会审议、局法制审核、区司法局法制审核、统一公布施行、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等程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出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并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和司法局通知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完善了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均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落实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分歧意见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进行了风险评估。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坚持法律顾问每周二和周五坐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制定下发了《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璧规资发〔2019〕63号),对执法权限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强化了执法设备保障,建立了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违法案件法制审查制度;为提高执法效能,我局认真研究并制定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璧规资发【2020】83号),实现了对自然资源执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生。2021年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7件,2022年至今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3件。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突出的信访事件实行局领导牵头包案机制,每个案件均由1名局领导牵头包案,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一包到底,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得到了有效控制。2022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4件;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信访事项69件,及时办结回复69件,其中上级交办7件次,信访系统及自然资源部系统54件次,互联网+督查及公开信箱40件次。做到群众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下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辐射力,扩大影响力,积极有效的组织开展宣传工作。以“提高素质、建强队伍”为重点,继续加大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等重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建立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局、科、所一系列基础工作制度,使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从制度上得到根本保障。
三是严格落实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工作机制。加强与建设、环保、市场监管、经信、交通、城市管理、公安、林业、农业等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不断强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