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3〕20号)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通过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等时机组织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有序组织了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建立了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法治教育课程。不定期对职工进行法治培训。提高了全体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利用法制宣传月等时机,通过一楼LED大屏幕等宣传媒介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宣传。
坚持不懈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了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治机构做统筹的法治规划自然资源建设领导责任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坚持法律顾问每周二和周五坐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了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全系统的各类培训中,针对不同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学法、用法、守法教育,先后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宪法》《民法总则》《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按要求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宪法的专题学习,并组织参加区法制办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全体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我局制作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发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 “一网、一门、一次”;承接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6年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的运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每年按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在“互联网+监管”网站领取事项清单,并对事项和执法人员进行了录入。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按要求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依法保障了企业的利益。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业务科室(单位)起草修改、分管领导组织论证、局长办公会审议、局法制审核、区司法局法制审核、统一公布施行、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等程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出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并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和司法局通知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完善了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均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落实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分歧意见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进行了风险评估。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坚持法律顾问每周二和周五坐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变革。
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严格落实《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璧规资发〔2019〕63号),对执法权限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强化了执法设备保障,建立了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违法案件法制审查制度,2023年审查行政处罚案件56件。
2023年进入审批规划程序违法建设23件,涉及违法建设面积约22978.4平方米,罚没金额572.20万元。2023年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件,罚款7.79万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31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437.84亩,其中耕地165.11亩,基本农田2.81亩,罚款663.70万元。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坚持法律顾问每周二和周五坐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共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以上。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突出的信访事件实行局领导牵头包案机制,每个案件均由1名局领导牵头包案,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一包到底,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得到了有效控制。2023年,我局来信来访总量239件次,其中来信来访和上级转办信访事项126件;互联网+督查及公开信箱及网络舆情113件。分类情况为:产权办证47件、征地拆迁25件、举报违法用地8件。主要涉及产权办证、征地拆迁、规划管理等方面。做到群众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完善了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有序组织了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述法。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教育和宣传方面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日常法制宣传工作开展不多,宣传的手段不够多样,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一般职工的学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得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变动较大,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认识不深,工作人员的素质存在差异,个别办案人员对细节要求不严谨,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在依法行政方面,由于行政执法缺乏强制手段,有时还存在制止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我们建立了违法用地共同监管机制,但部门间协调沟通较少,还未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执法还缺乏有效手段。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进一步推进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辐射力,扩大影响力,积极有效的组织开展宣传工作。以“提高素质、建强队伍”为重点,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用地。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往年行政执法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特别是新招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指导,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提高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等重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建立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局、科、所一系列基础工作制度,使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从制度上得到根本保障。
四是严格落实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工作机制。加强与建设、环保、市场监管、经信、交通、城市管理、公安、林业、农业等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不断强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