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服务保障,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
在学习宣传方面。2024年,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分别在2月28日、8月30日两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学习研讨。在法制宣传月,如“典护民企 渝法同行”“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通过局一楼LED大屏幕宣传媒介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坚持不懈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深入推动常态化学法。同时不定期对职工进行法治培训,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矿产资源法》《行政复议法》《城乡规划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年开展11期对全系统职工的业务培训,并积极参加区法制办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在12月20日,我局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答题,增强了职工的业务水平能力。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方面。我局推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审即领”改革,土地出让人无需申请,即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严格落实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取消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的用地许可环节、放验线环节,竣工测绘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针对符合要求的工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由属地管理单位来函提前绘制预可研红线图用于方案设计,并针对方案设计开展提前技术审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间。推进分阶段测绘事项整合改革工作,通过优化测绘服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将原来涉及的10项测量事项整合为4项,为建设单位竣工办证减环节、省费用、省时间。同时,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建立“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管理制度,在区域评估基础上构建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控制性指标体系。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方面。我局制作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承接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二)聚焦公正便民,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按照《关于印发〈璧山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2024〕4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建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治机构做统筹的法治规划自然资源建设领导责任机制。深入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不动产登记方面。为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我局积极推进“不动产双预告+带押过户”和“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同时在6月下沉社区,对“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微宣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疑问,为老百姓送政策到家门口。“不动产双预告+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免去了卖方提前还贷以及注销抵押登记的“过桥”环节,实现贷款资金到账与产权过户登记同步办理,大大缩减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在二手房交易登记过户后,手机登录“渝快办APP”,就可以线上操作,实现水电气同步过户,不必分别到自来水、天然气、电力公司递交材料。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在法律服务环境方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坚持法律顾问每周二和周五坐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着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在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方面。我局完善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裁量基准规定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执法告知书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均通过各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分歧意见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进行了风险评估。为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进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业务科室(单位)起草修改、分管领导组织论证、局长办公会审议、局法制审核、区司法局法制审核、统一公布施行、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等程序。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出台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并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和司法局通知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完善工作体系,打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标志性成果
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垂管区局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5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区级规划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渝规资办〔2024〕58号)等相关要求和市、区工作安排,我局有序开展区级规划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严格对标中央、市委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传达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充分讨论、酝酿和综合研判,确定区局改革实施方案,并对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进行调整。2024年7月26日,我局第1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璧规资党组发〔2024〕15号);8月2日,局党组印发《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调整方案》。8月5日,我局向市局报送了《关于调整璧山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请示》(璧规资文〔2024〕290号)。同时积极履职,确保执法事项划转和落实。做好有关事项清单、案件材料、职能职责等交接工作,以及“执法+监督”应用中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划转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62号),我局涉及21项执法事项已于2024年8月底划转给区城市管理局。
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全面推行常见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模式,结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规资规范〔2023〕9号)文件精神,梳理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事项8项,对在责令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进一步优化规划自然资源巡查工作机制,修订巡查工作制度,印发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璧规资发〔2024〕44号),规范了巡查主体与职责分工、巡查内容与方式、巡查程序与方法、责任追究与考核,进一步做到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构建起权责清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规划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新体系。
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严格落实《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璧规资发〔2019〕63号)。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规资规范〔2023〕9号)。建立了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违法案件法制审查制度,2024年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5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498.21亩,其中耕地89.03亩,永久基本农田1.24亩,罚款154.57万元。
(五)夯实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强化行政复议和诉讼方面。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诉讼案件16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5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2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以上。
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方面。信访事件实行局领导牵头包案机制,每个案件均由1名局领导牵头包案,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一包到底,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得到了有效控制。2024年,我局受理信访事项56件次,已办结51件次,5件正在办理中;信访事项分类情况为:确权登记23件,集体土地征收10件,规划管理10件,矿产资源1件,违法占地1件,地质灾害1件,其他10件。
(六)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质效
在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我局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璧规资发〔2024〕56号),同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我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5个,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的运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互联网+监管”进行完善,录入事项和检查人员信息,强化跨部门协同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监管”事项与区应急局联合监管,努力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好公平竞争审查职责,扎实推进审查工作开展。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做好增量和存量清理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4年我局召开党组会25次、局长办公会13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权限,规范决策流程,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切实履行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党组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
局党组书记和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建立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制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传达中央、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序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年度考核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法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职述法。切实推动了干部学法用法和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土地法律法规日常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的形式较为传统单一,缺乏吸引力。在普法对象上发展不平衡,宣传覆盖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晓不够,存在土地利用和开采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基层执法人员变动较大,自然资源领域业务不断拓展,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认识不深,工作人员的素质存在差异,个别办案人员对细节要求不严谨,给自然资源保护带来潜在的风险。
(三)依法行政化解难度大
随着土地开发利用、权属等问题增多。行政执法缺乏强制手段,有时还存在制止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我们建立了违法用地共同监管机制,但部门间协调沟通较少,化解难度大。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推进自然资源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加强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辐射力,扩大影响力,积极有效的组织开展宣传工作。以“提高素质、建强队伍”为重点,结合“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继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力度,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用地。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特别是新招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缓解当前执法力量不足,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提高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等重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建立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局、科、所一系列基础工作制度,使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从制度上得到根本保障。
(四)严格落实规划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工作机制
加强与建设、环保、市场监管、经信、交通、城市管理、公安、林业、农业等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不断强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建设行为。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