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目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成渝两地合作共建西部科学城,璧山高新区拥有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城市功能新名片、良好的产业基础,将深度参与产业分工,深入实施创新
赋能,集聚更多高端创新资源,创新驱动发展引领未来新机遇,为满足片区发展建设的新要求,特开展《璧山高铁站南部片区详细规划(2023)》(以下简称本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建设部令第146号);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审批办法》(2011)、《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城市电力规
划规范》(GB/T 50293-2014);6.《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9.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10.《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11.《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12.《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DB50/T543-2014);13.《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2021试行)》;14.《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15.《璧山区城市规划管控引导手册(试行)(2020年4月)》;
16.《重庆市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7.《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局部修改);18.《璧山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15—2030)》;19.《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在编)》;23.其他相关国家规范及重庆市地方法规等。
编制单位: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东接青杠街道现状建成区,西至黛山大道,北抵比亚迪厂区,南至杨松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6.24公顷,规划人口2.3万人。
编制内容:1、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666.2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640.82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7.23公顷,非建设用地8.1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17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2.40公顷,工业用地219.21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14.0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91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204.40公顷,留白用地65.67公顷。
2、道路交通:规划区道路布局主要呈“方格网”道路结构, 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弹性道路五个等级,其中快速路为规划的金凤大道(双向6车道),路横断面采用
两块板形式;主干道为南北向的黛山大道、东林大道、东西向的虎峰大道以及规划连接青杠街道的横向主干道;次干道红线宽宽控制在 24-32米之间,有4种道路横断面,均为双向4车道,路横断面均采
用一块板形式;支路是连接次干道与地块的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横断面建议采用一块板。轨道交通线从东部南北向穿规划区,采取高架型式敷设。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http://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9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