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目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成渝两地合作共建西部科学城,璧山高新区拥有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城市功能新名片、良好的产业基础,将深度参与产业分工,深入实施创新赋能,集聚更多高端创新资源,创新驱动发展引领未来新机遇,为满足片区发展建设的新要求,特开展《璧山高铁站南部片区详细规划(2023)》(以下简称本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建设部令第146号)、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6.《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7.《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9.《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10.《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1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1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15.《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16.《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17.《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2021试行)》、18.《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19.《璧山区城市规划管控引导手册(试行)(2020年4月)》、20.《重庆市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1.《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局部修改)、22.《璧山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23.《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4.《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在编)》、25.其他相关国家规范及重庆市地方法规等
编制单位: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璧山区来凤街道,东至来凤街道安乐村五组,西至黛山大道西侧,北至林家岩水库,南至九永高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00.93公顷,规划人口4.84万人。
编制内容:1、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500.9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98.55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0.71公顷,非建设用地1.67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112.26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3.8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5.1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8.04公顷,工业用地31.82公顷,物流工业混合用地43.11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6.5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59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87.92公顷,留白用地6.35公顷。2、规划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巷道四个等级,其中:主干道:规划包括黛山大道、东林大道、竖向主干道一、横向主干道一、横向主干道二、来凤环城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36- 46.5米。次干道红线宽宽控制在 26米(双向4车道。道路横断面建议采用一块板;支路是连接次干道与地块的道路,本次规划采用两种道路断面;巷道多为现状保留的道路,沿用原有道路断面,道路红线宽度为5-7米。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地块现场、网站(http://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