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大兴集(2024)059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大兴集(2024)05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徐*凌 |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璧山区大兴镇石鼻村3组 |
500121105****00138F00010001 |
180m2 |
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41551193 41777826
公告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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