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编号:大兴继集(2025)15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编号:大兴继集(2025)15号
被继承人:刘*国,男,身份证号:510232******261X
下列不动产权利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经我单位初步审核,拟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本次登记的,我单位将办理转移登记。
不动产坐落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
取得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
大兴镇符家村1组(土木结构1层,建筑面积129㎡,占地面积1189㎡。) |
彭*素、刘* |
法定继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璧山区大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41551193 41777826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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