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编号:璧城继集20250004 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编号:璧城继集20250004 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璧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仕、吴*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璧山区璧城街道大塘村2组 |
(1991)0048500、(1990)091825 |
王*均、王*灿 |
登记机构: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璧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 年 3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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