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璧大路继集(2025)第5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璧大路继集(2025)第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
联系方式:(023)41582627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彭*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七塘镇四合村5组 |
产权证:0064**** 土地证:1990-148*** |
彭*炎 |
登记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