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及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及公告
编号:202506093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及权利人声明。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212房地证2009字第1****号 |
周*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21004001GB*****F00010700 |
璧山县青杠街道中大街**号2单元5-1 |
周*春 |
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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