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6131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渝(2024)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77****号 |
吴*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21005001GB0****F00020162 |
璧山区来凤街道和平路39号4幢**** |
吴*明 |
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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