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璧大首集(2025)第45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璧大首集(2025)第4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31日之前)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路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1582627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范* |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璧山区七塘镇跃进村*组 |
500121101006JC*****F00010001 |
82.97㎡/155.34㎡ |
住宅 |
|
2 |
韩*伶、韩* |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璧山区七塘镇盐店村*组 |
500121101004JC*****F00010001 |
177.78㎡/335.47㎡ |
住宅 |
公告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路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