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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修,欧*容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5-10-30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璧国继2025024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二楼

联系方式:8167668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符*修,欧*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璧山县璧城街道皮革3路***号附3号1单元301

212房地证2008字第0****号

符*政


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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