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5090130FLYS001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5090130FLYS001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王*友 |
璧山区福禄镇福中1组 |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第0******3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0-0****2 |
王*西 |
2026年5月9日 |
发布机构: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5 月9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