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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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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23-03-03

重庆市大渡口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1215日)

重庆市大渡口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重庆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大渡区从 2018年9月起,开展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采用国家下发的遥感影像(部分优于0.2米分辨率)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过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6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6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50.80公顷。其中,水田194.29公顷,占22.84%;旱地656.51公顷,占77.16%。耕地主要分布在跳磴镇,占全区耕地的62.9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8.36公顷,占全区耕地的4.5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2.57公顷,占12.0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91.11公顷,占57.7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81.50公顷,占21.3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7.26公顷,占4.38%

(二)园地417.69公顷。其中,果园96.75公顷,占23.16%;茶园0.39公顷,占0.09%;其他园地320.55公顷,占76.74%。园地主要分布在跳磴镇,占全区园地的98.72%

(三)林地2415.6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860.28公顷,占77.01%;竹林地227.38公顷,占9.41%;灌木林地210.32公顷,占8.71%;其他林地117.62公顷,占4.87%。林地主要分布在跳磴镇,占全区林地的81.52%

(四)草地203.55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203.55公顷。草地主要分布在建胜镇,占全区草地的32.29%

(五)湿地66.12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内陆滩涂66.12公顷。湿地主要分布在建胜镇,占全区湿地的25.3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452.39公顷。其中,城市用地3098.54公顷,占69.59%;建制镇用地658.05公顷,占14.78%;村庄用地554.06公顷,占12.44%;采矿用地129.63公顷,占2.9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11公顷,占0.27%

(七)交通运输用地598.8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04.30公顷,占34.12%;轨道交通用地33.60公顷,占5.61%;公路用地285.06公顷,占47.60%;农村道路38.51公顷,占6.43%;港口码头用地37.06公顷,占6.19%;管道运输用地0.32公顷,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92.93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8.50公顷,占2.61%;水库水面978.79公顷,占89.56%;坑塘水面79.41公顷,占7.27%;沟渠5.96公顷,占0.55%;水工建筑用地0.27公顷,占0.0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建胜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0.2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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