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宗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两证历史问题助力盘活存量房产的建议》(第1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解决两证历史问题助力盘活存量房产的问题,我局按照《关于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完善用地规划手续的通知》(渝规资〔2024〕142号)、《关于开展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完善用地规划手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规资〔2024〕172号)、《关于印发大渡口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24〕23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积极解决我区关于国有资产的盘活问题,目前进展良好。
根据您所列出的待办理项目中,按照《关于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完善用地规划手续的通知》(渝规资〔2024〕142号)文件规定,我局已逐项清理核实重钢集团在内的一些老国企的闲置房产,具备登记条件资产且已办理完毕的有跃进村综合营业房、电讯大楼独栋、游泳池周边门面、曾家村商业门面等项目,建筑面积达4285平方米。未办理资产项目主要存在:土地与房屋的权利人不一致、涉及城市更新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于临时性建构筑物等问题,均不在本次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完善用地规划手续范畴。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政策要求,主动担当、靠前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开放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难点问题,完善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盘活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田野副局长(主持工作)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于15日内在“人大代表全渝通”系统统一进行一次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