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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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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12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四期方案局部调整公示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四期方案局部调整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

“科技职业学院四期”项目位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龙滩子街道龙星村7、8、10社(巴岳大道与天星大道交汇处东面),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建设。根据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发展需求,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作如下局部调整:

为合理安排学校功能,完善学校教育及实训需求,现将原方案3#楼体育馆规划至北侧地块。原体育馆位置调整为创业实训楼(3#楼)。科技职业学院总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66749.0㎡,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66749.0㎡,容积率不大于1.0;调整前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7258.9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133.418㎡,地下建筑面积13125.51㎡),总计容建筑124133.418㎡,容积率0.74,停车位604个;调整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1828.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8702.94㎡,地下建筑面积13125.51㎡),总计容建筑面积128702.94㎡,容积率0.77,停车位604个;调整后总计容建筑面积小于166749.0㎡,满足规划条件。科技职业学院四期技术经济指标调整:调整前总建筑面积52123.5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107.518㎡,地下建筑面积11016.00㎡),总计容建筑面积41107.518㎡,停车位558个;调整后总建筑面积56693.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677.04㎡,地下建筑面积11016.00㎡),总计容建筑面积45677.04㎡,停车位558个。

经我局审查,以上调整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现对科技职业学院四期局部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若贵单位或个人有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

公示地点:“科技职业学院四期”项目现场和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ghzrzyj.cq.gov.cn/zz/dzq/)。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8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号)

邮政编码:40236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号码:43330655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四期项目区位图: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四期调整申请: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四期方案前后对比图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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