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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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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13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12月19日)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地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档案名称 违法单位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公开信息日期 承办人 备注

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天河村十一组 足规资执罚〔2024〕第14号 杨*东破坏耕地案 杨*东 身份证号码51023019******447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四条 限杨*东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对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金山镇天河村十一组看护房占用的187.68平方米耕地进行治理,拆除看护房,恢复原种植条件。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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