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25001117842106899/2025-0012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6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6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12月16日)
| 序号 | 地址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档案名称 | 违法单位 |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公开信息日期 | 承办人 | 备注 |
| 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太平社区四组 | 足规资执罚〔2025〕第44号 | 重庆市大足区**养殖场非法占地案 | 重庆市大足区**养殖场 | 91500225*****538B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 一、没收重庆市大足区**养殖场违法占用位于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太平社区四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2870.5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限重庆市大足区**养殖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拆除违法占用位于重庆市大足区石马镇太平社区四组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891.4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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