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25001117842106899/2026-0008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4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6年7月24日)
| 序号 | 地址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档案名称 | 违法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公开信息日期 | 承办人 | 备注 |
| 1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大土村2组 | 足规资罚决字〔2026〕第000022号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大土村2组龚*波违法占用耕地建五金加工厂 | 龚*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及《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国土房管发〔2011〕143号)第八条第五项 的规定 |
一、对龚*波非法占地160平方米的违法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的人民币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6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 二、没收违法当事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160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构)筑物。 |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6年7月22日 | 2026年7月23日 | 杨炜、李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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