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地环总站: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市政府批准同意从2022年起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市级补助标准调增为15000元/人,并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作为区县政府绩效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要按照《重庆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渝规资〔2022〕198号)(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搬迁人数计划,坚持公开、公示、公平和“搬得出、稳得住”原则,加快制定2022年避险搬迁金土工程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并于5月27日前将批准同意的实施方案报市局,同时将内容信息和相关实施计划录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管理系统。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造势。针对受地灾隐患点威胁区域的群众,各区县局要以线上与线下、部门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类别、多角度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地灾避险的相关好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的避险搬迁主动性,变“要我搬”为“我要搬”,积极营造地灾避险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资金整合与项目打捆。各区县要积极动员受地质灾害威胁区群众加快避险搬迁,强化项目和资金整合,向避险搬迁群众倾斜;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群众在避险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避免出现因部门推诿、资金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等情况,造成搬迁群众迟迟得不到妥善安置,影响工作进度和社会稳定。
四、建立避险搬迁月报制度。各区县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避险搬迁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每阶段具体工作,规划时间进度表,明确相关措施,落实责任人等要素;要认真研究分析避险搬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与建议,确保避险搬迁任务顺利完成。各区县局要将《全市2022年×月避险搬迁工作进展情况表》于次月5日前报市地环总站。市地环总站要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认真梳理各区县避险搬迁推进情况和主要做法、成效等,并于每月10日前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五、加强督查检查和进度考核。各区县局要针对乡镇街道在避险搬迁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通报、约谈、考核等工作措施,加大专项推进攻坚力度,不断巩固提升已有工作成效。在市地环总站每月定期收集各区县地灾避险搬迁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情况进行通报,并于7月和12月初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区县2022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依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全面考核。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余松涛、颉飞,联系电话:63158339,13896061518;系统技术支持:蒲冠宇,联系电话:1820235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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