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复函
蒋世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186号)收悉。您的提案涉及到财政资金、制度建设、运行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我局就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集中试点统筹协调。区旧改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大足区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区旧改办〔2022〕29号)明确了区住建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镇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结合区域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建设、电梯设备、运维管理等规模化集中招标采购机制,降低电梯加装和运营成本。
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我区目前已引进中仄等电梯公司,以垫资方式参与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电梯公司自筹资金增设电梯并统一运营,居民按年度缴纳电梯使用费,既降低了居民一次性建设成本,也有利于老旧小区无专业人员管理难题。
三、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审批过程中,我局联合区住建委强化增设方案设计,尽可能采用通透性材质,减小对低矮楼层住户采光影响。
此复函已经杨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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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祥春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