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唐*江)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双桥(2023)00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210房地证2014字第15**5号 | 唐*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4008GB0***4F00**0003 |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镇火炬路2号*幢1-3(车城印象) | 依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2)渝0111执321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经办人: 审核人: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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