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谢*珍)
公 示
现申请人谢*珍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谭*元的遗产份额,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谭*元身份证号:510230******36834
继承人姓名:谢*珍身份证号: 510230********16848
继承人姓名:谭*杰身份证号:510230********96844
继承人姓名:谭*霞身份证号:510230********36866
继承人姓名:谭*俭身份证号:510230********24633
继承人谢*珍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谢*珍与被继承人谭*元夫妻二人的共同共有财产,其中50%份额系被继承人谭*元的遗产。该不动产坐落于:大足区万古镇三*路5号(新地址),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房屋建筑面积:45.89平方米,证号:房权证210字第05****62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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