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卢*、蒋*雨 202393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9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210房地证2007第03****61、03****60号 | 卢*、蒋*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102034GB00014F00****01 500111102034GB00014F00****01 | 大足区龙水镇龙玉路二公里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渝0111执恢200号之三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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