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足规资监告字〔2024〕2号
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
渝足规资监告字〔2024〕2号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1宗延长土地出让年限予以公告,以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使用权 面积(㎡) |
建筑总规模(㎡) |
土地使用权 终止时间 |
应补缴 地价款 (万元) |
权 利 人 |
备 注 | ||||
原用途 |
现用途 |
用地 面积 |
延长土地出让年限面积 |
原规模 |
延长土地出让年限规模 |
原 终止 时间 |
现 终止 时间 | |||||
1 |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累丰村六组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485 |
485 |
970 |
970 |
2080年9月28日 |
2081年7月19日 |
1.8579 |
冯居禄 |
1、测算依据: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和《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大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大足规资发〔2022〕82号)文件测算。2、因相邻地块为同一土地使用权人且土地使用权到期年限不一致,冯居禄申请将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累丰村六组,延长至相邻地块的土地出让年限2081年7月19日。经测算,应补缴地价款1.8579万元。 |
公告时间于2024年3月14日9:00时—2024年3月23日17:00时。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权益利用科、土地资产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女士 周先生 联系电话:023-43766112 023-49631003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