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重庆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06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6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210房地证2012字第07**9号 |
重庆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3019GB*****F00110042 |
大足区龙岗街道翠溪路187号十一幢2-*-1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5破131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渝05破131号之四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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