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石马202408 邓*明)
石马202408
产权人:邓*明,共有产权人:李*余,因保管不善,将大足区石马镇太*村9组(原石马镇太*村4组),乡村房屋所有权证:(99)51*27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51***476号,不慎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明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