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示(刘*淑)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刘*淑)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刘*淑 身份证号:510230*******5412X
继承人姓名: 陈*彬 身份证号:510230*******8411X
继承人姓名: 陈* 身份证号:500225*******14116
继承人姓名: 陈* 身份证号:500225*******84137
继承人姓名: 刘*云 身份证号:510230*******64118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龙水镇龙湖路2*9号龙水骊苑5幢*-5-1号,证号:210房地证2009字第03****78号,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31.5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