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周*波 202414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渝(2022)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93号 | 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2、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3、周*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3023GB00045F00****76 | 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29号8幢*-3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11执恢386号之一 |
渝(2022)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51号 | ||||||
渝(2023)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18号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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