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区支行(2024)16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16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48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区支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2009GB00009F00010021 |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96号“龙宇丽景”**幢5-1号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11执恢479号之一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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