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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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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颜*林)

日期:2024-11-2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颜*林,杨*英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权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颜*林

被继承人姓名:杨*英

继承人姓名:  颜*

继承人姓名:  颜*凤

继承人颜*申请办理的不动产系被继承人颜*林财产,不动产详情如下:

位于大足区龙水镇大*村6组,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15.47平方米。《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证号:J210-2013-03****09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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