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邱*东)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邱*东)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邱*东
继承人姓名:贺*平
继承人姓名:邱*雨
继承人姓名:邱*成
继承人姓名:汪*秀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中路229号1单元*-1、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清明桥路55号7幢*-2房屋,证号:210房地证2008字第01****83号、渝(2017)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16号,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84.13平方米、109.5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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