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2024)22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22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渝(2020)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56**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土地房屋抵押权 |
500111003013GB00099F00020163 |
大足区棠香街道海棠路168号2幢**-4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11执恢640号之一 |
经办人: 审核人: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