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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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拾万2025002 何*贵)
拾万2025002
何*贵,因保管不善,将乡村房屋所有权证05**146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贵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