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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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龙水2025001 李*辉、石*容)
龙水2025001
李*辉、石*容因保管不善,将 J210-2013-***0542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辉
2025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