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国梁2025002 何*春)
何*春因保管不善,将《农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06***132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66***336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