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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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玉龙2025-006 丁*富)
玉龙2025-006
丁*富因保管不善,将《农村房屋所有权证》04***72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41***5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富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