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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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091 谭*泽)
大足不动产2025091
谭*泽因保管不善,将大足区龙岗镇南街96号*幢*层1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大县字第13*94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