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马*碧、陈*润(2025)32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3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渝(2020)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0**994号 |
马*碧、陈*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3019GB00108F00100164 |
大足区棠香街道安康路**号2幢20-5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242执228号之二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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