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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三驱规资(2025)05  马*中 )

日期:2025-03-26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天成街141号三驱规资所

联系方式:电话023--43350966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马*中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足区三驱镇大*社区*组(原大足县三驱区三驱镇**村*组)

不动产单元号:500111106005JC022******10001

明*秀、马*超

登记机构:(印  章)

2025年 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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