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徐*文)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徐*文)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徐*文
继承人姓名:徐*国
继承人姓名:吴*玉
继承人姓名:徐*
不动产坐落:1、大足区龙水镇**街商业城二层商场*区**号,证号:210房地证2012字第00***6号;2、大足区龙水镇五金村1*7号附*号*-1、1*1号(原地址:龙水镇**街*幢*门市、*楼),证号:95字第0**8号、足国用(95)字第04***21号
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建筑面积:101.81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9.52平方米、18.2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