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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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智凤2025字第Z01027号 冯*兴、龚*光)
智凤2025字第Z01027号
冯*兴、龚*光因保管不善,将农房《农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89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161***19号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兴、龚*光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