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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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5389 黄*超,冯*林)
大足不动产2025389
黄*超,冯*林将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317号*单元3-4 ,证号:210房地证2011字第00**43号 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超 冯*林
2025年5月7日